永續治理

法規遵循

重大違反事件(註)

信紘科自 1995 年成立以來,即遵循公開發行公司相關法規之標準訂定各項內部作業辦法,上櫃之後更隨時掌握主管機關修正法令之脈動予以調整,並以此精神要求集團內各子公司應一併遵守,以落實公司之核心價值、堅持高度職業道德,同時,也使員工於從事日常工作及業務時,能嚴格遵守公司從業道德標準,以維護公司的聲譽,並獲得顧客、供應商及其他各界人士的尊重與信任。

信紘集團經營團隊一直密切注意任何可能會影響公司財務及業務的國內外政策及法令,並訂定相關的風險管理程序,透過持續教育訓練來提升員工法律素質。2024 年期間信紘集團皆依法行事,故於環境、社會及經濟法規遵循方面,無遭受重大之金錢或非金錢裁罰(註)。2022 年無裁罰事項;2023 年支付罰款事件僅 2 件,總金額為 60,246 元,事件均來自 2023 年之違規,非金錢制裁的總數為 8 件,屬限期改善;2024 年支付罰款事件僅 1 件,總金額為 6,000 元,該事件為來自 2024 年之違規,非金錢裁罰的總數為 8 件,屬限期改善。所有屬限期改善之裁罰事件皆已於期限內改善完畢。

註:參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 4 條第 1 項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係指下列事項:二十六、發生災難、集體抗議、罷工、環境污染、資通安全事件或其他重大情事,致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三)單一事件罰鍰金額累計達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者。重大違反事件亦包含對公司營運造成重大衝擊之非金錢裁罰。


法規遵循控管機制

信紘科設有稽核處,以確保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業務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如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相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的基本前提。稽核處直接隸屬於董事會,設有內部稽核主管 1 人,具有國際內部稽核師證書,每年制定內部稽核計畫並按計畫執行各項內部稽核作業;另稽核人員於每年執行內部控制自評,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內控作業得以持續有效實行。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與全體獨立董事進行會議,報告公司內部稽核執行情形,2024 年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共召開 4 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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