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治理

法規遵循

重大違反事件

信紘科自 1995 年成立以來,即遵循公開發行公司相關法規之標準訂定各項內部作業辦法,上櫃之後更隨時掌握主管機關修正法令之脈動予以調整,並以此精神要求集團內各子公司應一併遵守,以落實公司之核心價值、堅持高度職業道德,同時,也使員工於從事日常工作及業務時,能嚴格遵守公司從業道德標準,以維護公司的聲譽,並獲得顧客、供應商及其他各界人士的尊重與信任。

信紘集團經營團隊一直密切注意任何可能會影響公司財務及業務的國內外政策及法令,並訂定相關的風險管理程序,透過持續教育訓練來提升員工法律素質。2023-2025 年期間信紘科皆依法行事,故於環境、社會及經濟法規遵循方面,未發生遭受重大之金錢或非金錢裁罰(註 2)。信紘集團支付罰款、非金錢裁罰事件及改善情形如下表:

年度 支付罰款件數 支付罰款總額 違規年度 非金錢裁罰件數 非金錢裁罰類型 改善情形
2023 2 60,246 元 2023 8 限期改善 指定期限內完成改善,經確認未影響公司整體營運
2024 1 6,000 元 2024 8 限期改善
2025 0 4 限期改善

註 1:資料範圍包含信紘科、全智通、漢泰。
註 2:參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 4 條第 1 項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係指下列事項:二十六、發生災難、集體抗議、罷工、環境污染、資通安全事件或其他重大情事,致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三)單一事件罰鍰金額累計達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者。重大違反事件亦包含對公司營運造成重大衝擊之非金錢裁罰。

法規遵循控管機制

信紘科設有稽核單位,以確保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業務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如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相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的基本前提。稽核處直接隸屬於董事會,設有內部稽核主管 1 人,具有國際內部稽核師證書,每年制定內部稽核計畫並按計畫執行各項內部稽核作業;另稽核人員於每年執行內部控制自評,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內控作業得以持續有效實行。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與全體獨立董事進行會議,報告公司內部稽核執行情形,2025 年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共召開 4 次會議。

法規遵循控管機制

1.計畫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擬定年度稽核計畫

2.查核

依稽核計劃執行相關作業查核,針對發現之缺失或異常事項出具稽核報告

3.追蹤

定期追蹤缺失及異常事項
與獨立董事及會計師進行溝通會議
每季於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執行情形

4.聲明

覆核及彙整各單位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自評作業,併同稽核人員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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