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董事會成員

董事長

簡士堡

經歷:
信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漢泰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全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翊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堡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湘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元又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又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元又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信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湘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米湘菱

經歷:
信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全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KP MASTER HOLDING LTD.負責人
翊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堡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湘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許景翔

經歷:
展宜建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及總經理
寶宜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宜真建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展賦建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漢泰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賽席爾商OCEANIC SKYLINE LIMITED負責人
湘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丁泰安

經歷:
江蘇優特集體育器材製造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台灣優特集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王龍德

經歷:
醉陶工作室負責人
圳頭窯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臺灣陶藝學會榮譽理事長
苗栗縣文化產業藝術協會陶藝學推動計畫研究諮詢委員
臺灣工藝之家協會理事長

獨立董事

高紹華

經歷:
美商海寶貨櫃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負責人

獨立董事

巫立宇

經歷: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蘇靖棋

經歷: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市場部專業資深經理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銷部業務協理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

畢祖明

經歷: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源創產業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德安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協理
台達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昆山凱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慧誠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來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組織

委員會組成與綱領

◎=召集人;○=成員

董事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簡士堡
湘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米湘菱 )
許景翔
丁泰安
王龍德
高紹華
巫立宇
畢祖明
蘇靖棋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監督為主要目的。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依審計委員組織規程辦理,主要工作重點為審閱財務報告、年度稽核計劃、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成員人數至少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召開時,得請本公司董事、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薪資報酬委員會對於會議討論其成員之薪資報酬事項,應於當次會議說明,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該成員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行使其表決權。

薪酬委員會職權如下,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召集時應載明召集事由: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1.董事成員多元化: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是根據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選任,均在各領域有不同專長。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健全發展,本公司於110年8月11日董事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之組成應考量公司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評估各種多元化面向及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董事間不超過二人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除簡士堡董事長與湘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米湘菱董事互為配偶關係,其餘董事間不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一名女性董事 女性/男性董事占比分別為11%及89%
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 四名獨立董事均不超過三屆
全體董事之董事會實際出席率是否達85%以上且每次董事會是否皆有至少二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 112年度全體董事之董事會實際出席率為98%且每次董事會至少三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具員工身分之董事占比為11%、獨立董事占比為44%,獨立董事任期年資皆未超過三屆。此外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至少包含一名女性董事。除簡士堡董事長與湘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米湘菱董事互為配偶關係,其餘董事間不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多元化核心項目
\
董事姓名
基本組成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職稱 國籍 性別 年齡 兼任本公司員工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3年以下 3至6年 金融
/
證券
光電
/
半導體
電子商務 經濟貿易 會計
/
財務分析
領導決策 經營管理 市場行銷
簡士堡 董事長 中華民國 51至60歲 V


V
V V V V V
湘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米湘菱
董事 中華民國 41至50歲





V
V V
許景翔 董事 中華民國 51至60歲





V
V V
丁泰安 董事 中華民國 61至70歲





V
V V
王龍德 董事 中華民國 51至60歲





V
V V
高紹華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51至60歲
V



V
V V
巫立宇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51至60歲
V



V
V V
蘇靖棋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41至50歲

V V V

V V V V
畢祖明 獨立董事中華民國 51至60歲

V V


V V

規章辦法

公司章程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董事會議事規則
道德行為準則
董事選舉辦法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股東會議事規則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誠信經營守則

法規遵循控管機制

本公司設有稽核處,以確保各單位執行業務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如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相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的基本前提。稽核處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置內部稽核主管 1 人,具有國際內部稽核師證書,每年制定內部稽核計畫並按計畫執行各項內部稽核作業;另稽核人員於每年執行內部控制自評,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內控作業得以持續有效實行。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與全體獨立董事進行會議,報告公司內部稽核執行情形,2023 年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共召開 4 次會議。

一、計畫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擬定年度稽核計畫。

一、計畫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擬定年度稽核計畫。

二、查核

依稽核計劃執行相關作業查核,針對發現之缺失或異常事項出具稽核報告。

二、查核

依稽核計劃執行相關作業查核,針對發現之缺失或異常事項出具稽核報告。

三、追蹤

(1)定期追蹤缺失及異常事項。
(2)與獨立董事及會計師進行溝通會議。
(3)每季於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執行情形。

三、追蹤

(1)定期追蹤缺失及異常事項。
(2)與獨立董事及會計師進行溝通會議。
(3)每季於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執行情形。

四、聲明

覆核及彙整各單位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自評作業,併同稽核人員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四、聲明

覆核及彙整各單位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自評作業,併同稽核人員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內部稽核實施情形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公司治理執行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設置暨進修情形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防線內線交易落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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